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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死难婴童祭(一)
【2040】by1 2013-07-08 最后编辑2019-02-03 05:27:09 浏览565

为死难婴童祭1

                  (魏启赞)

        婴童可爱亦天真,圣洁无防对世人。

        稚嫩娇躯脆而弱,美好生活眼初睁。

        凶徒及狗残且狠,政策与法纵之轻2。

        我是天公亦垂泪,杀尽邪恶佑童婴。

注;1、据统计,意外伤害已经发展成为我国0~14岁儿童的第一杀手,每年有超过20万的0~14岁儿童因意外伤害死亡。婴儿与儿童是无辜的!他们/她们从娘胎里生出来,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他们/她们天生的心灵是天真无邪、无比善良、无比纯洁、内心里没有半点肮脏的东西;他们/她们无比渴望认知这个新奇的世界,他们/她们喜欢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东西每一个人;他们/她们对什么都不设防——不管是人,抑或是狗。俗话说:“蝼蚁尚且贪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小时候就非常害怕黑暗,非常害怕死。听多了鬼怪故事,每到黑夜来临,我总是紧紧地跟着母亲,夜里睡觉也总是往娘的怀抱里钻。但是,近年来婴儿与儿童瞬间失去生命——有的甚至是被亲人扼杀,不断发生婴儿与儿童惨遭摧残事件,令人无比愤怒,也令人无比悲哀。我深深地为这些无辜受到摧残、瞬间失去生命的婴儿与儿童祈祷,也愤怒的谴责那些没有作为“人”的良心的混蛋!那些能对如此天真无邪的婴童下此毒手的恶人良心泯灭,禽兽不如!对于这些已经失去人性的混蛋(包括那些狗的主人),时下讲究“人性化”的“精英”们制定出的法律法规与某些无良法官往往都是给予轻判,或者要死者家属与凶徒“协商解决”,有的仅仅掏出那么一点本来就不干净的“钱”来“了断”。“血债血偿”、“治乱须用重刑”!对这些轻易夺取婴童生命的恶徒,完全没有值得宽恕的理由——统统应该严惩,统统杀无赦!不然,这些枉死的婴童死不瞑目!凡是有良心的人们也不会安心!

2、且看近年来发生的一桩桩惨案:

北京摔死女童案:2013年7月23日20时50分许,在大兴区科技路公交车站发生一起恶性案件。二名驾车男子因不满一名推着婴儿车的女士挡道,双方发生争执。过程中一名男子将该女士打倒后,又将婴儿车内的女童摔在地上,导致女童严重受伤,不治身亡。

警察摔死7个月大的女婴:河南林州一从警近30年的民警,酗酒后突然抢走街上一男子怀里7个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后猛摔在地。目前女婴虽已脱离生命危险,但仍需进一步观察。事件发生后,涉事民警除遭到关禁闭15天的警务纪律处罚外,至今没受到任何法律制裁。

吉林长春2月大男婴失踪案的嫌犯已经落网,孩子不幸身亡:吉林警方在19时53分发布消息称,犯罪嫌疑人周某于3月5日1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初步审讯,周某,男,48岁,吉林省公主岭市人,住长春市经开区。据周某交代,3月4日上午7时许,他将停放在长春市西四环路与隆化路交汇处“为家超市”门前的一辆银灰色RAV4丰田吉普车(车牌号吉AMM102)盗走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当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时,周某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随后,周某将婴儿衣物和被盗车辆丢弃在公主岭市永发乡营城子村后潜逃。盗车嫌疑人周喜军今日17时投案自首,孩子不幸身亡。(人民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从法律界人士处获悉,根据吉林公安微博公布的信息,盗车嫌疑人周喜军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但考虑到其有自首情节,我国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量刑还需以法院判决为准。

因为上不了户口,男子刘某摔死了出生仅43天的儿子:据《华夏时报》报道:刘某原是昌平区南口某工厂的工人。去年孩子满月后,刘某为孩子上户口,但由于没有住房证明,暂时无法在当地派出所上户口。今年元旦,刘某看着熟睡的儿子,心中又想起了户口这件事情,认为如果孩子上不了户口,以后就是黑户,会受到歧视,与其这样还不如让孩子早点解脱。于是,刘某抓起出生仅43天的孩子,当着妻子的面重重地将其摔在水泥地上。经抢救无效,孩子死亡。去年11月,刘某的儿子满月后,他就到当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但是没办成,原因是刘某没有当地住房证明。刘某只好回到老家昌平区流村镇为儿子上户口,但是他的户口已经迁往南口工作地,孩子也无法在此落户。孩子上不了户口,就成了“黑”孩子。为了孩子户口的事情他四处多次奔波未果,一气把孩子摔死了。

亲子鉴定引发惨剧 父亲摔死一岁婴儿:悲惨一幕:5月29日,距离六一儿童节只有两天。但去年9月28日出生的小涵已经等不到他生命中第一个属于自己的节日了。昨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深圳市人民医院中,未满周岁的他突然被自己的父亲提起双脚,活活摔死。孩子母亲也在现场,有目击者称亲子鉴定显示儿非亲生引发惨剧。父亲看到亲子报告,发现儿子不是他的,才跟女子发生了冲突。目击者说,刚开始这对夫妻吵得很凶,后来女的说要杀他全家,男的就说要先杀掉孩子,于是从女的怀中夺过孩子。

昨日上午11时许,当记者赶到深圳人民医院抢救室时,小涵已经永远地闭上了双眼。

医生称他因为头部受严重撞击,颅脑出血死亡。一个小生命的逝去总是让人变得沉默。如果他们必须说话,也只能窃窃私语了。“当时的情景真的太残忍了。”据一位目击了事发过程的女士介绍,当时她正在注射科中给自己的小孩看病,看到有一男一女带着一个小孩从对面走过来,但不知发生什么事情,那男的突然从女的怀里抢过小孩,抓住他的双脚使劲往地上摔。目击者说,当时在场的人都呆了,大家都以为这男的是疯子。当孩子被医院的保卫人员夺走后,那男的还抓住女的要往墙上撞。当保卫人员将孩子送往抢救室,孩子已经奄奄一息了。深圳:。2007年05月30日10:26(来源:金羊网)

一个不满周岁的孩子竟被自己的父亲摔死:一个中年男人双手抓住一个九个月大的幼儿双脚,正在好象扛面粉袋一样把小孩子的头往地下水泥地板砸,他老婆吧正躺在地下抱着这个男的双腿,哭叫着。外面当时一个人也没有,也没有保安。我当即丢下东西,冲了过去,大概有十米左右,那个男的还在把小孩往水泥地板砸了一下。我从后面抱着这个男的的双手,顺势压倒他在地上,那个男人还不肯松手,这时有另一个男青年走了过来帮忙,我大叫那个帮忙的人,快把小孩的双脚从他的手松出来,送医院。帮忙的人赶忙脱开那个男人紧紧抓住小孩子的双手,和旁边的一个女医生把小孩送到急救室,不治而亡。

夫妻吵架迁怒儿子,年轻母亲摔死17月宝宝:2013年09月05日 

15:51正午30分,浙江嘉兴海宁今年发生了一宗母亲害死亲生儿子案件。一位年轻的母亲刘某说,她经常会犯心绞痛的毛病,事发前多次叫丈夫曾某带他去看病。但丈夫总是以忙,或者没钱为理由,对她不管不顾。为此他们经常吵架,而只要一吵架,她就拿孩子出气。因为和丈夫吵架迁怒于孩子,冲动之下,竟然把不到一岁半的儿子活活给摔死了。这起故意伤害案日前在当地法院开审。 

公诉机关指控,28岁的被告人刘某,在今年3月9号,把只有17个月大的儿子,连续3次摔在地上。由于小孩是后脑着地,颅脑受到损伤,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究竟是什么原因,会让孩子的亲生母亲,作出这样反常的举动呢? 

(来源:深圳卫视)

  夫妻吵架摔死孩子: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在本月20日下午4时,从贵州瓮安到石狮打工的男子何某,却因为和妻子激烈争吵,一把抢过刚出生三个月的亲生儿子小兵(化名)摔在地上。小兵后经抢救无效身亡。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石狮警方依法刑拘(本报记者华健 

见习记者廖海霞 通讯员 叶薪)。

丈夫朱某将自己10个月大的儿子从楼上抛下,孩子当场身亡:东方网记者王铭泽、刘歆7月3日报道:今天下午3点40分左右,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春申景城内发生一幕惨剧。家住小区26号楼1402室的一对80后夫妇发生争吵,丈夫朱某将自己10个月大的儿子从楼上抛下,孩子当场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