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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教学大纲的比较研究(二)
【3200】by1 2018-05-19 最后编辑2018-10-17 19:04:33 浏览1005

二、历次小学语文教学大纲的特点 


(一)1952年《小学语文课程暂行标准(修正草案)》 


1.重视思想教育。 


1952年的小学语文课程标准贯穿了一条爱国主义教育的红线。在“目标”中指出:“通过语文内容思想的训练和自然、史、地常识的介绍,使儿童逐渐认识祖国文化、生活已往的真面目,未来的新发展;到毕业时,能热爱祖国和人民,具有为祖国效忠、为人民服务的新道德和新思想。”在“教材编选要点”中强调,“课文内容,必须有正确的思想性和政治性”,“课文应多取祖国所固有,是可发扬爱国主义思想、国际主义精神的材料”。在“教学方法要点”中,第一项就明确提出“语文教学要联系实际,贯彻新民主主义思想和爱国主义教育……并应注意到当地当时一般社会上所存在甚至影响儿童观点的思想问题,通过教学适当地予以解决。” 


2.语文训练目标全面,要求较高。 


课程标准在阅读训练,听、说、写作训练,写字训练等方面都提出了比较明确的目标,且要求较高。比如写作训练,小学毕业的目标是“能用普通语体文写出令人明了意思的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和一般应用文”。又如语法,在词法方面,包括名、动、形、代、副、助、介、连词的认识和使用;在句法方面,包括基本句型的训练,单句的分析,认识句子主要部分和次要部分的区别以及复合句的辨认与仿造等。语文训练如此高标准、高要求,反映了建国初期对人才的迫切需要和教育工作者希冀把小学语文教学质量搞上去的良好愿望。但是,教学目标脱离了教学实际和学生的接受能力,是难以达到的。 

3.未提出明确的识字数量。 

识字是小学语文教学的一项重要任务。因为识字是阅读和作文的基础。该课程标准既没有明确提出小学阶段的识字量,也没有提出各年级具体的识字要求,只规定了各年级课文的大体字数。识字既无数量要求又无质量标准,这不能不说是该课程标准的一大缺陷。 

由于1951年8月政务院作出改革 正草案)也是按五年制修订的。但由于新学制只试行了一年,故该课程标准天然地具有过渡的性质。它虽然对当时的语文教学的指导作用不十分明显,影响不很深远,但它作为一项基础工程,对制订1956年大纲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1956年《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 

1.比较全面地阐述了学科的目的任务。 

它作为建国后的第一部大纲,既重视语文学科的思想性,又重视学科的工具性,比较全面地阐述了学科的目的任务。大纲“说明”指出:“小学语文科是以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儿童的强有力的工具。”另一方面,在“说明”中又指出“小学语文科的目的在于提高儿童的语言能力”,规定“小学语文科的基本任务是发展儿童语言”,并提出提高儿童四个方面(听、说、读、写)的语言能力。更可喜的是,大纲明确指出“要在发展儿童语言的工作当中”完成思想教育任务,“让儿童在学习语言的同时,从文学作品受到品德的陶冶”。 


2.重视识字。 


大纲不仅把“识字教学”和“写字教学”作为小学语文科重要的教学内容,而且规定了小学阶段的识字量为3000个至3500个汉字。并且明确规定“小学第一、二学年的阅读教学以识字为重点,在这两年里比较集中地教会儿童认识必要数量的(不超过1500个)常用汉字。” 

在大纲的正文部分,专辟一节讲“识字教学”,不仅讲了识字的重要性,一二年级要以识字为重点,还具体讲了“识字教学要通过词汇教学来进行”,讲了字音教学、字形教学、识字的巩固以及在识字教学中要贯彻文字改革的精神(要采用简体字)。不仅讲识字,还讲识词,即在“阅读教学”中,用了很大篇幅讲词汇教学的目的,词汇教学的内容(词的声音、意义、用法),词汇教学的要求等等。 



可见,1956年大纲把字词教学放到了重要的位置上。不足的是,大纲没有具体规定各年级识字的数量,使教材编写和语文教学在识字上容易产生随意性。 



3.把“汉语教学”单列,使其成为和“阅读教学”“作文教学”“识字教学”“写字教学”并列的一项教学内容。 

大纲用三四千字的篇幅讲“汉语教学”。在这一节里,讲了汉语教学的任务,其中包括,“能够认识汉语的最基本的语法规律,并且能够用来帮助理解,用来正确地表达思想。讲了汉语教学的内容,分语音、词汇、语法、文字、标点符号五项加以说明。大纲还讲了小学汉语教学可分为三个阶段:一、二学年“结合阅读教学进行,以从实际上认识普通话的语音规范,从实际上认识汉语的主要的语法规律为主”。三、四学年“汉语教学按照自己的系统开始独立进行。有些必须让儿童自觉地掌握的基本规律,应当用儿童容易懂的说法提出来,指导儿童把这些规律运用到他们的语言实践中去;有些儿童能懂的主要术语和定义也应当结合实例逐渐介绍给儿童。”五、六学年“进一步加以综合概括,并加入儿童能够接受的新课题,有系统地进行教学”。还讲到“小学汉语教学的主要方式是练习,”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是汉语教学的重要方法,最后还讲到“要把语音、词法、句法、标点符号密切联系起来,不要孤立地教”。 

4.“阅读教学”强调培养独立阅读能力,发展儿童思维。 

大纲在“阅读教学”一节中明确提出:“阅读教学的任务是培养儿童独立的自觉的阅读能力。”“阅读必须是自觉的阅读”。还提出“要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做好发展儿童思维的工作”。培养独立阅读能力,在发展语言的同时发展思维,这些思想早在1956年就已提出,是难能可贵的。大纲还提出,“阅读教学的进行采取讲读法”,“讲读的基本特点在于阅读教学的一切活动都要以教师的讲解为主导。”关于阅读教学方法的上述规定,对加强讲读教学,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也给后来愈演愈烈的“先生讲,学生听”“满堂灌”的阅读教学状况,投下了一道阴影。 




可以这样说,1956年大纲最显著的特点,中学提出“文学”“汉语”分科,小学要求加强“汉语教学”。例如,小学第五、六学年,在词法方面,大纲提出16条要求;在句法方面,提出19条要求。 


对于这一变革,语文教学界有不同反应。在1956年六七月份召开的全国语文教学会议的分组讨论中,代表们普遍认为,汉语跟阅读可以适当地分科教学。但大纲规定的汉语要求偏高,有的脱离儿童的语言实际,应当适当减轻。有人主张从三年级起教汉语,小学完全不教术语,只进行实际的语言练习。人民教育出版社小学语文编辑室在调研的基础上,于1956年11月提出如下处理意见:“(1)小学应当进行汉语教学,教学的目的不是系统地教汉语知识,而是训练学生正确地用词造句和用标点符号,培养学生口头和书面表达的能力。(2)小学汉语教学的内容一定要切合小学生的接受能力,跟阅读课本密切联系,要少讲或者不讲术语,多做实际运用语言的综合性的练习。”教育部根据各地的反映,1957年下发了《关于小学语法教学问题的答复》的文件,其中谈了如下意见:“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中汉语部分内容过多,要求偏高。尤其是语法,更为突出……在试行过程中,教师们反映语文科中阅读与汉语分设,语法知识过多,教和学都感到困难,对提高学生的语文程度帮助不大。因此,小学阶段汉语和阅读不应分科进行,语法教学要结合阅读教学进行,特别在作文指导课内,要结合学生在造句、用词、标点等方面的具体问题给以语法指导,那种只是灌输概念、术语的脱离实际的作法,显然是错误的。” 


1956年大纲,是迄今为止最详尽的一部大纲,也是要求偏高的一部大纲,其中汉语教学更为突出。但这部大纲朝着语文教学的科学化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功不可没。由于大纲本身的原因,特别是政治上的原因,到1958年,这部大纲实际上已停止推行,小学语文教学史上汉语教学单列的历史即告结束。 


(三)1963年《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 


1.第一次明确指出语文学科的工具性。 

大纲开宗明义写道:“语文是学好各门知识和从事各种工作的基本工具。”在论述语文同学习各门知识、同“思想的开展和知识的增广”的关系时强调:“语文是学生必须首先掌握的最基本的工具。”大纲明确了语文学科这一工具性的特点,回答了语文学科的性质问题。 


这个认识的得来是不容易的。它是对1958年“教育大革命”以来不少地方把语文课教成政治课反思的结果,是1959年到1961年语文教学战线关于“文道关系”争论的最大收获。经过争论得到了一个基本的认识:文与道是辩证的统一,文是基本,道是灵魂。语文教学负有进行语文知识教学和思想教育的双重任务,要在教学中正确处理二者关系。 


2.强调加强语文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 

重视“双基”是1963年大纲的又一显著特点。主要体现在: 


(1)大纲规定,在小学阶段“使学生认识3500个常用汉字”,“在一二年级教学生掌握半数左右”。这个识字量,是建国以来也是迄今为止几部大纲规定的最大识字量。这个识字总量和对一、二年级的识字要求,必须形成低年级以识字为重点。 

(2)在大纲“教学内容”部分,对识字、写字、课文、练习、作文的内容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以保证基础知识学习和基本技能训练的落实。 

(3)突出语文学习的艰苦性,反复强调多读多练。 

(4)全面提出讲读教学的原则。指出“讲读教学一定要贯彻思想内容和语言文字不可分割的原则,要讲清楚文章的思想内容,必须讲清楚文章的语言文字;反过来说,对文章的思想内容体会得越深刻,对于文章中语言文字的运用也就理解得越透彻。”这里提示的从语言文字入手理解课文的思想内容,在理解思想内容的基础上学习作者是怎样运用语言文字表达内容的,既是讲读教学的一个重要原则,又是讲读教学的一般过程和方法。 

3.明确提出不再系统地教语法知识。 

大纲指出:“小学阶段不要系统地教语法知识,要让学生从实际运用中领会必要的用词造句的规则。” 


4.规定了各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 

大纲从一年级到六年级,逐年提出语文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要求。在年级要求之后,分册规定教学内容并公布教材目录。 

总而言之,如果说1956年大纲主要是借鉴国外经验,特别是学习苏联的成果的话,那么1963年大纲则重在总结和吸收我国传统的语文教学经验,注重继承传统,主张走我国自己语文教学的路。其中一明显的特征是:1956年大纲突出汉语教学系统,这是受俄语语法教学的影响而来的;1963年大纲强调多读多练,这是继承了我国传统语文教学的思想。1963年大纲对建国以后语文教学的发展是有重大贡献的,它强调学科特点,强调“双基”,对认识语文教学、提高语文教学质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63年大纲特点突出,但对思想教育重视得不够。在教学目的中没有提出思想教育的目的,在教学要求中也没有提出思想教育的要求。 


(四)1978年《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行草案)》 

在制订这部大纲的前后,编写者不仅召开多次座谈会听取教师的意见,而且走访了叶圣陶、钱学森、严文井、韩作黎等专家、顾问。叶老谈到“语文教学要下决心革命”,“不要给学生灌输知识,要让学生掌握技能……如果有了熟练的技能,是终身受益的事”。叶老的这番话,一个月后——1978年3月在一次重要讲话中凝成了“‘讲’,都是为了达到用不着‘讲’,‘教’都是为了达到用不着‘教’”的名言。大纲编写者还重温了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改进语文教学的指示。在1964年春节,邓小平同志曾讲过,现在教育思想有两派,一派主张讲深讲透,一派主张学懂学会。毛主席明确指出,讲深讲透是繁琐哲学。经过学习和调查研究,大纲编写者形成这样的共识:大纲不仅要体现语文教学要肃清“四人帮”的流毒,拨乱反正,而且要体现先进的教学思想,这就使1978年大纲建立在一个改革的基点之上。其主要特点是: 

1.全面、明确地提出了语文学科的特点。 

纲在前言部分指出了语文学科的工具性,用了“基础工具”的提法;提出语文学科的“重要特点是思想教育和语文教学的辩证统一”;在教学目的和要求中,首先指出“必须重视从小培养学生的无产阶级世界观”,而后指出语文教学的目的要求。这种对语文学科特点的全面认识——工具性和思想性,是以后大纲更加准确地表述学科性质的基础。这部大纲在教学目的中强调“初步培养准确、鲜明、生动的文风”,这是对“四人帮”说假话、大话、空话严重败坏文风的拨乱反正,是有别于其他时期教学大纲的一个显著特点。 


2.提出教材编排原则和方法。 



编排原则讲了三条:要有利于教学目的要求的全面实现;要符合学习语文的规律;要充分考虑儿童的年龄特征和接受能力。 



在编排方法中提出了一些全新的主张。(1)对课文中出现的生字提出两种不同的要求,一部分要求“四会”,一部分只要求认识。这样做,既有助于低年级学生读到内容比较丰富的课文,又增加了识字的弹性,有助于培养识字能力。(2)安排三类课文——讲读课文、阅读课文、独立阅读课文,目的是增加阅读量,用教材的编写促进教学方法的改革,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3)在每组课文之后安排“基础训练”。它和课文有一定的联系,又有相对独立性。这个独立性就体现在根据字词句篇、听说读写训练的需要自成系统,用综合练习的方式适当加强语文基本功训练。教材编写方面的上述改革,是和教学指导思想的转变分不开的。 

3.重视改进语文教学。 


大纲专设一章讲改进语文教学的问题,谈到废止注入式,采用启发式;谈到处理好知识和技能的关系,谈到要十分重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等等。 


其中核心的问题是,语文教学不仅要传授知识,而且要培养能力。在教学目的中,提出“培养学生识字、看书、作文的能力”;安排“两类生字”“三类课文”是为了培养能力:要求大力改进教学方法,是为了加强能力的培养;提出要培养使用工具书、预习和复习、教师批改后自觉改正等习惯,也是为了培养学习能力。 


此外,不仅重视理解、表达能力的培养,而且重视观察和思维能力的培养。比如,提出教材要配有必要的图画,努力做到图文并茂,安排看图学词学句、看图学文、看图说话等等,旨在培养观察能力;在作文教学中强调“既要培养学生用词造句、布局谋篇的能力,又要培养学生观察事物,分析事物的能力”。对于发展思维,强调学习语文和认识事物相结合。阅读教学中“搞清楚课文各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每部分和整篇课文的内在联系”和分段、概括大意的训练;作文教学中观察分析事物和布局谋篇的训练;基础训练中启发学生独立思考的练习和有意识安排的逻辑训练等等,都有助于启发思维,使学生在培养语文能力的同时发展智力。 


尽管这部大纲从酝酿到写出初稿只有几个月的时间,由于注重总结建国以来28年语文教学的经验,由于走群众路线,也由于开始注意了解国外教学改革的动向,这部大纲和1956年、1963年两部大纲相比,有较大的改进。随着这部大纲的贯彻执行,迎来了小学语文教学的春天。 


(五)1987年《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 

这部大纲在1978年大纲的基础上修改而成,因此,比1978年大纲更加完善,有如下几个特点: 


1.明确提出思想教育要求。 

1987年大纲在“教学目的和要求”中明确提出了思想品德教育方面的要求:“语文学科的重要特点是语言文字训练和思想教育的辩证统一。因此,语文教学要在进行语言文字训练的同时,使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意志、品格和爱美的情趣。”这段话讲了两个方面:“五爱”教育和意志品格培养及美育。这段话还讲了在语文教学中如何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指出语言文字训练和思想教育“辩证统一”,“在进行语言文字训练的同时”“潜移默化”地进行思想教育。这样表述,既有助于思想教育的加强,又有助于根据语文学科的特点进行思想教育,使语言文字训练和思想教育相互促进。 

2.适当减少识字量。 

本着适当降低难度、减轻学生负担的原则,大纲把小学阶段的识字量由要求掌握3000个左右,改为“认识常用汉字3000个左右,其中要掌握2500个左右”。实际上将要求四会的生字减少了六分之一。这对于减轻课业负担,特别是低年级师生的教学负担有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大纲在教学思想上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即不再提一、二年级以识字为重点,改作“前三年完成大部分识字任务”。这一改变,即指出小学阶段的前三年应充分重视识字教学,教完2500字之中的大部分(具体地说是2000字左右),又避免了低年级以识字为重点造成理解上和实施中的失误:一、二年级把识字作为唯一的重点,忽视词句训练和朗读、说话等语文基本功训练,给中年级语文教学带来困难。 


3.强调阅读教学的重要性。 


这是针对阅读教学的意义认识不足、阅读教学效率不高的情况提出的。大纲指出:“阅读教学是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环节。是识字的基本途径,有利于巩固提高识字质量,为作文打下基础。在阅读教学中,能使学生获得认识,提高认识,受到思想教育。阅读教学要培养学生读书看报的能力和认真阅读的习惯。”这段话讲清了阅读教学和识字教学、作文教学的联系,讲清了它同丰富知识、提高认识、陶冶情操的关系,讲清了它对于培养阅读能力和阅读习惯的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大纲的这段论述,对于阅读教学的改革起到了指导和促进的作用。 


4.提出作文教学要从内容入手。 

1978年大纲在“作文教学”一章指出:学生的生活越丰富,写作的内容就越充实。1987年大纲进一步指出:“作文教学要从内容入手”。这是针对普遍存在的“作文难”的情况提出来的。缺乏生活或者不善于发现,临到作文没内容可写,是造成“作文难”的重要原因。因此,从教学思想上认识到留心观察和分析周围事物,养成观察和思考的习惯的重要性;从教学实践上帮助学生解决作文内容问题——平时引导学生接触自然,接触社会,参加有益的活动,作文课上注意开阔学生的思路,调动学生的积蓄,将有助于解决作文内容问题,这也是作文教学要从内容入手的主要内涵。应当指出,提出作文教学从内容入手,并不是排斥作文形式,不讲写作方法。大纲在讲到读写结合时强调,要从读学写,其中重要的问题就是借鉴课文的表达形式。从内容入手,是就指导作文时,内容和形式比较,要先内容后形式,先指导“写什么”,再指导“怎么写”。 


5.对听说训练和成绩考查开始引起重视。 


大纲在第七章“努力改进小学语文教学”中,单列一段讲要加强听话和说话训练,着重强调了听说训练的重要性。此外,用一段话讲要改进考查学生成绩的方法。指出成绩考查的目的、考查的范围和要求,强调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重视日常考察。但无论是成绩考查还是听说训练,大纲仍讲得不够充分,有待于今后进一步充实、完善。 

6.各年级的教学要求提得比较明确、具体。 


在当时的条件下,参加修订的同志尽力而为,使各年级教学要求尽可能具体化,不仅把五年制小学各年级教学要求修改得更加具体、充实,便于教学,而且增设了六年制小学各年级教学要求。由于教学要求比较具体,这部大纲比1978年大纲具有更强的指导作用。 


(六)1992年《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 

在小学语文教学方面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是这部大纲的天职,也是它的最大特色。大纲有以下几个特点: 

1.着眼于培养民族素质,大面积提高小学语文教学质量。 


小学是义务教育的基础阶段。要抓住小学阶段这个宝贵时机,通过语文教学来培养民族素质,给学生打好思想品德和听说读写的基础。因此,和以往的大纲比较,着眼于民族素质的培养是义务教育小语教学大纲最显著的特点,充分发挥语文学科在提高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中的重要作用,是这部大纲的着眼点和根本指导思想。在执行这部大纲时,教师要切实转变教学思想,变着眼于应试为着眼于素质的提高,变着眼于淘汰为着眼于合格,变面向部分学生为面向全体学生,从语文教学方面为培养和提高民族素质切切实实做好打基础的工作。 


认真实施这部大纲,对于普及义务教育,提高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2.教学目的表述得更加准确、完整,教学要求规定得更加符合教学实际。 

义务教育大纲对教学目的作了如下表述:“小学语文教学的目的,是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使学生具有初步的听说读写能力;在听说读写训练的过程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段话讲了三个方面的教学目的:语文基本功训练方面的——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培养初步的听说读写能力;思想教育方面的——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一般发展方面的——发展智力,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段话还阐明了几个方面的关系:(1)听说读写训练和思想教育的关系。进行思想教育是语文教学目的之一,要有意识地进行,不能认为进行了听说读写训练,就自然而然地进行了思想教育;思想教育要符合语文教学的特点,要通过听说读写训练来进行,要统一于语文训练的过程之中,不能游离于语言文字训练之外。(2)听说读写的关系。大纲是并列提出的,认为听说读写是并行不悖的四种能力,都应重视,不可偏废。(3)培养语文能力和发展智力的关系。要在听说读写训练过程中发展学生的智力,离开语文训练去发展智力,就丧失了语文学科的特点。(4)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关系。二者的关系是,非智力因素对于提高学习效率和成绩,促进语文能力的形成乃至今

后的成才,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要十分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全面实现语文教学目的。 

教学要求包括小学阶段的教学要求和各年级具体教学要求。 

小学阶段的教学要求和教学目的相对应。从语言文字训练、思想教育和一般发展三个方面分别提出要求。关键是语言文字训练要求的量和度。既要考虑我国的国情——地域辽阔,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又要有一定的水准——能够反映我国小学语文教学的总体质量,还要符合大多数学生和大多数教师的实际。教学要求定高了,大多数学生不易达到,势必加重学习负担,造成部分学生流失,影响义务教育的实施。教学要求定低了,则反映不出我国小学语文教育的水平。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大纲分别就汉语拼音、识字、写字、听话、说话、阅读、作文、标点方面提出小学阶段的总要求,从总体上讲,教学要求适当降低,主要体现在:(1)适当减少了识字量。要求小学阶段“学会常用汉字2500个左右”。(2)适当降低了作文要求。(3)适当扩大了汉语拼音功能,教学要求有一定弹性。大纲将汉语拼音的功能,由帮助识字和学习普通话,适当扩大到帮助阅读。汉语拼音教学提出一个基本要求:“能够准确、熟练地拼读音节”和一个较高要求:“有条件的可以逐步做到直呼音节”。从帮助阅读讲,达到直呼音节更为理想。但从教学要求看,做到准确、熟练地拼读就算达到了要求。 


各年级的具体教学要求是从小学阶段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出发设计的。包括五年制和六年制小学。这部大纲各年级教学要求不仅科学、系统,而且更加明确、具体,不仅能看出各项能力的培养在每个年级如何要求,而且能看出各项能力在各个年级是怎样一步一步培养的,较好地体现了语文基本功训练的阶段性和连续性,将对语文教学和检查评估教学效果起到切实的指导作用。 

3.吸收教学改革的新鲜经验,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前进。 


随着1978年大纲的实施和全国通用教材的使用,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这部大纲有意识地将比较成功的新鲜经验加以吸收,这些经验主要有:(1)正确处理语言文字训练和思想教育的关系——旨在加强思想教育的自觉性,更好地体现语文学科进行思想教育的特点。(2)培养自学能力和自学习惯——核心是启发自觉,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使学生由“学会”逐步做到“会学”。(3)语文教学要进行整体改革——要把小学语文教学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要有意识地加强教学的纵向联系和横向联系:纵的方面,要熟悉各个年级、各项语文基本功训练的序列,把握语文训练的阶段性和连续性;横的方面,要加强字词句段篇之间、听说读写之间以及课内和课外之间的联系,形成相互配合、协调发展的训练网络,努力做到教学的整体优化。上述经验,作为“在教学中应该注意的几个主要问题”写进义务教育大纲之中。 


大纲还十分重视吸收识字、听话、说话、阅读、作文等教学行之有效的经验。在识字方面,一是适当吸收“注音识字,提前读写”教改实验的经验,发挥汉语拼音帮助阅读的功能,密切识字和阅读的联系,及早地发展学生的语言和思维。二是重视识字,提出“四个结合”的识字原则和方法。在听话、说话方面,专列一节系统阐述听说训练的意义、要求、途径、方法,希冀在教学中努力克服有些地方存在的抓读写和听说一手硬一手软的偏向,从全面提高素质的高度出发,扎扎实实地培养学生的听说能力。在阅读方面,提出“讲读教学要处理好部分和整体的关系”。强调要从整篇课文着眼,加强部分和整体的联系,对千篇一律地搞逐段串讲的教学方法持否定态度。大纲还提出阅读教学的一般过程和方法:“要通过语言文字,指导学生正确理解课文的主要内容,体会思想感情,提高认识,受到思想教育;教师还要指导学生理解语言文字是怎样表达思想感情的,激发学生热爱祖国的语言文字,学习作者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方法。”可见,通过语言文字理解内容,受到教育,再在理解内容的基础上了解作者是怎样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的,经过这样两个环节,才算完成阅读教学的全过程。目前,中高年级的阅读教学缺少后一个环节,读写脱节的情况比较

普遍,其后果是不仅学生的阅读能力受到影响,作文能力也难以提高。了解作者是怎样观察事物、怎样表达的,也是阅读教学的任务,这一点应当引起普遍的重视。在作文方面,大纲首先讲到小学生作文的性质,是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用自己的话写下来,是习作,这同文学创作是两回事。这是针对一些地方拔高作文要求的情况提出的。在明确作文性质的同时,义务教育大纲适当降低作文要求,目的就是使全体学生通过扎扎实实的作文训练,都能够达到基本的作文要求,大面积提高作文教学质量。大纲还指出“作文训练的方式应当灵活多样”,“要鼓励学生多动笔”。意思是说,作文能力的养成需要一定的训练量,只靠每学期几次课堂上的作文练习是不够的,平时要多做片断练习。作文训练的方式不只是命题作文一种,要鼓励学生从自己的生活积累中选择内容、自拟题目作文。大纲还提出“要培养学生修改自己作文的能力”。大纲的上述论述,对于端正对作文教学的认识,改进作文教学的方法,改变普遍存在的“作文难”的状况,大面积提高作文教学质量有重要意义。 

参考资料: 

①蒋仲仁:《语文教学三十年》。 

②③《近年来各方面对小学汉语教学和语文教材中的练习课的意见》油印稿。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小学语法教学问题的答复(57)小教?字第51号》。 

⑤叶圣陶:《大力研究语文教学,尽快改进语文教学》。 

(崔 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