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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首
【0912】by 最后编辑2023-07-19 11:53:51 浏览132

一、普遍使用的斩首刑

        1.最早被判处斩首刑的人

        

    斩首刑也就是割断脖子,使头和躯干分离。这种极刑并不是要造成犯人肢体残缺,而是截去人体相当重要的部分,导致人即刻死亡。纵观多种多样的残酷极刑,斩首刑一直被认为是一种“简单”的死刑。斩首刑早在公元前就出现在亚洲和东方国家。可以肯定的是,远在青铜器时代,随着手持武器的出现,斩首刑也出现了。对某些不属于火刑、勒死刑和用石块击毙的刑罚的案例,远古的司法则施以斩首刑。通过一座浅浮雕我们可以知道,在埃及朗塞斯二世统治时期就有斩首刑了。

        据《申命记》记载,希伯来人也规定对某些罪犯施以斩首刑。

        

    圣·让·巴蒂斯特被处斩首刑后,加利利四分省总督埃罗德·菲利浦的女儿,犹太人公主萨罗美曾从她叔叔埃罗德·昂蒂帕的手中接过他的头颅。

        

    在罗马,贵族们很快就认可了“铁器死刑”。尽管基督教的殉教者名册主要是追念马戏团中的牲口和耶稣受难像,然而我们忘不了,当基督教徒还是罗马城邦居民时,他们却在被处斩首刑。

        

    未来的圣·塞西尔和她的丈夫瓦莱西安出身于显赫的贵族家庭,但他们都被斩首。侍从官连砍三刀也没能砍下塞西尔的头,由于法律规定不能多砍,塞西尔半死不活地倒在血泊中,最后她又延长了三天生命。

        

    圣·费利西泰是罗马贵族,她与她的七个儿子都信奉基督教。费利西泰被告发后,因为拒绝放弃原来的宗教信仰,她和她所有的孩子都被判处死刑,其中她与三个孩子被斩首。另一个著名的例子是有关圣·保罗和他的兄弟圣·约翰的,他们都曾做过官,一个担任康斯坦丁国王的女儿康斯坦斯家族的骑术教官,另一个是大管家。朱利安·阿波斯泰登基后,根据传统和惯例,他们辞去了一切公务,过起了隐居生活。

        

    由于他们信仰基督教,因而被判处死刑,他们要求既然是罗马城民就得在罗马判决。斩首时,因为国王担心对他们公开施刑会在罗马引起暴动,于是在晚上对他们施刑。

        此外,被斩首的还有:圣·吕西、圣·普拉西德、圣·克里斯托夫和另外十来个人。

        

    达尼埃尔·罗普斯在其所著《基督教堂的历史》中转述一位古代作家的话,他告诉我们,由于要被杀死的基督教徒太多了,使刽子手害怕,并且怀疑会累着他的手臂和剑。于是他把殉难者排成一条线,“这样,他就一鼓作气地将受害者的头一个接一个地砍掉”。

        “这个办法使他不能中断他的活计,因为假如他站在同一个地方施行,他的工作会受到尸堆的阻碍。”

        

    基督教徒国王统治时,因为对耶稣殉难像不堪回首,经常用斩首刑代替十字架刑,斩首刑因而更加频繁地使用。

        

    某些“斩首者”因滥施这一极刑而被载入史册。查理曼向撒克逊人传教时,在威尔登曾砍了4000多人的头。

        里夏尔·科尔·德·利翁在圣地以伊斯兰教徒拖延交纳赎身金为借口,杀了2500个伊斯兰教徒。

        

    1698年,皮埃尔·勒·格朗一世下令杀了几百名斯特雷利的叛乱者,其中几十人是他和他的顾问亲手杀的。

        在法国,吉兹公爵不仅把所有的勒诺蒂的新教徒杀掉了,还在安布瓦兹将几十个宗教改革者处以斩首。

        

    但“光荣榜”的榜首当属中国的始皇帝,他曾下令建造长城。为了牢固地建立他的政权,公元前234年,他下令杀了10万人。

        

    斩首刑也在非洲出现。罗朗·维尔纳夫曾提及某个名叫厄斯查尔的人,他是19世纪贝昂森国王的宾客,在他留下的一个内容很详细的故事里,他叙述道:“他们让我爬上高高的平台,平台的对面排列着整齐的人头。

        

    “鲜血渗透了所有的土壤。在这些战俘的头上用尽了惨无人道的酷刑的艺术……这还没完!人们拿来80只柳条篓或筐,每只里面装一个活人,人头露在外面。

        

    “人们把他们排列在国王面前,然后一个接一个地将他们从平台高处移到广场上,那儿许多人正在狂歌纵舞,大声叫喊,谈论着这次意外的收获……达荷美人如果能抓住一个受害者,割了他的头,这就是好运气,他立即就能用他的战利品去换取一串小贝壳作为赏金……最后,人们又带来三组战俘,刽子手用有缺口的刀一点一点地割断他们的脖子。”

        2.斩首刑用的不同器械

        

    我们知道刀剑并不仅仅被用来利索地割断脖子。我们得承队,在亚洲和东方,特别是在波斯和印度,有着鲜为人知的让犯人在死亡前遭受折磨的手段。

        

    一种是一点一点地切开或撕碎脖子而不是割断脖子,从而形成或大或小的伤口。另一种是用剑的锋利的刀口来回不停地在犯人脖子上移动,用剑自身的重量慢慢地锯断其脖子。

        

    正如我们上文提到的,在欧洲,斩首刑与酷刑毫不相干,但却是每个国家都施用的一种极刑。所有欧洲古老的编年史中都记载了这一刑罚形式。

        

    因国家不同,斩首刑使用的器械也有所不同,有用斧头的,比如俄罗斯、英国和德国;也有用剑的,比如法国、西班牙、意大利。阿拉伯王国则更喜欢用刀。尽管使用的工具有所不同,但北方国家通常更喜欢用斧头,而拉丁国家则更多地用剑。

        

    亨利八世统治英国时期,每年有700多次死刑,其中用斧头处死的占2/3。独裁者本身也毫不犹豫地斩杀了他相继娶来的六位妻子中的两位——卡特琳娜·霍华和安娜·博林。

        

    1554年,玛丽·蒂道尔命令斩杀了17岁的公主让娜·格雷、她的丈夫和她的父亲。1587年,伊莎贝特一世下令用斧头砍断苏格兰女王玛丽·斯图尔特的脖子。1649年英国的查理一世在白厅被施以斩首刑。

        

    18世纪初,斩首刑在英国渐渐地消失,被绞刑所代替。在俄罗斯,卡特琳娜废除了斩首刑,但在德国莱茵河沿岸地区直到19世纪初斩首刑仍在施行,并重新出现在德意志第三帝国时期,纳粹分子同时使用斩首刑、绞刑、断头刑。比如被控烧了帝国国会的冯·吕博就是被斧子砍的头。他之后直至1945年,被这种古老的极刑处死的还有几百个犯人。在马里尼即现在的比利时,据档案记载,在1370~1390年的20年间共有675人被处以极刑,其中277个是用斧头处死的。

        

    在意大利和法国也用斧头,但很快斧头和剑就有了不同。某些阶层的犯人渐渐地不再用斧头处死,而是死在贵族剑下。接着,斩首刑不再面向社会各阶层,而是成了贵族的特权,而平民则主要被处以车轮刑和绞刑。

        

    从此,斩首刑只为贵族所用,就变得越来越少了。刽子手通常将被斩首者的尸体分成四块,然后挂在城门边;在执行死刑的地方,把头钉在支柱的顶端。这逐渐成为习惯的做法,17世纪初,这种可怕的风俗逐渐消失了。

        

    不用刀剑而是用其他方式处死,这在欧洲被认为是极为可耻的。布朗托姆告诉我们,弗朗索瓦一世为了与他宫廷中某些绅士的下流行为做斗争,许诺将“毫不留情”地绞死那些冒犯妇女的人。奥尔纳事件又是一例。

        

    亨利·德·奥尔纳伯爵是利尼王子的孙子和摄政王的表兄,他同另外一人设下圈套,借口商谈一笔10万埃居的交易,使一个投机商中了他们的圈套,两个人杀了这个投机商并剥了他的皮。案发后两个杀人犯被逮捕,法官感到很为难,就去问摄政王如何处置,摄政王回答:“法院应公正执法。”

        

    对奥尔纳来说,被害人是个犹太人这一事实是他杀人的一个借口。法官们也认为摄政王会宽恕他的亲戚,于是,两名杀人犯被判处与他们的罪行相适应的车轮刑。

        

    很快,两个犯人的家属得知他们得不到赦免,于是要求用斩首刑。他们辩护说车轮刑是最可耻的,所有的家人和摄政王本人都会为此感到羞耻,因为后者是奥尔纳伯爵的亲戚。为此,摄政王引用托马斯·高乃依的一句诗来反驳:“可耻的是犯罪,而不是绞架。”

        

    斩首成功与否完全取决于施刑者。由于施刑者能力不同,有的只用一刀就把头砍下来了,有的则需连砍几刀。所用的工具的刀口通常很宽很长、头上尖尖的,很沉重,得用双手才拿得起,因此操作这种司法工具需要一些十分强壮的人,以便有力地砍向犯人。

        施刑者为了获得冲劲,先在头部上方转动三次,然后重重地砍向犯人的后脑。

        

    由于脖子上有脊柱,因此它比人们想像的要结实。许多死刑报告都提到在施斩首刑时,剑也出现了缺口。比如说,1476年的一份账单记载,巴黎的刽子手在执行路易·德·卢森堡阁下死刑后,花了60苏才修复损坏了的老剑,后者是被路易十一下令斩首的。1792年,巴黎的官方刽子手向部长呼吁:“剑执行一次死刑后就会损坏,不能用了。假如同时处决好几个犯人,但只用一把剑,那么剑绝对需要重新磨利、磨尖。还值得一提的是,在执行这种死刑时,有时会把剑砍断。”

        

    用斧头斩首只有一种方法:把犯人的脖子搁在木砧上,用斧头用力地砍下来。用剑斩首的目的与前者相同,都是让头和身体分离,但过程却有好几种。

        

    第一种用斧头斩首,犯人跪着,头靠木砧,两手绑在背后。当然,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不用绑犯人的手。比如德·图先生和塞克·马尔斯被斩首时,手就没有绑。

        

    第二种,犯人或站或跪或坐在脚后跟上,头放在身体中心,下巴放在胸部,颈部露出来,以便施行者可以看见。犯人的双手经常被绑在前面。

        

    第三种,犯人站着受刑。这种斩首法最少见,也最难。这种方式有很大危险,刽子手不能保证准确地下刀,犯人则有可能被砍在头上或肩膀上。

        

    站着斩首,要求施刑者极其灵巧。在中国,这种方式主要用来惩处那些能够面见皇帝的重要人物,而普通犯人受刑时则跪着。

        

    也门和某些波斯湾国家也施用站着斩首刑。1962年,两个企图谋杀伊马目芒苏尔的犯人在泰兹大广场站着被斩首。

        

    法国的司法史上很少有站着斩首的,巴雷骑士可能是最有名的一个。有人说他毁坏了一个带有耶稣像的十字架,有人说这个19岁的年轻贵族没有向仪式行列行礼。因为他大逆不道,亵渎了神明,犯下了令人憎恶的亵渎圣物罪,他站在焚尸柴堆中被斩了首。

        3.毫无人性的刽子手

        

    由于他年龄小,且是贵族身份,他的死刑减成了斩首刑,于1766年在阿贝城被处决。5小时的酷刑过后,他脖子上挂着写有其罪行的告示牌,被带往断头台。路上经过一个教堂时,他拒绝下跪和当众认罪。在断头台上,他把一个手指放在剑口上,要求刽子手痛快一点,他不愿遭受更多的折磨。将被斩首的犯人一般有权选择是否蒙住眼睛。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加剧死刑的可耻性”,法官特意要求蒙住他的眼睛。于是,有人蒙住了他的双眼。

        施刑者要求他跪下,他却大声反抗:“啊,不!我没有罪,我要站着死!”

        

    年轻而没有经验的刽子手明白,争吵会削弱他的能力。然而,他有力的一砍却相当准确。据编年史记载,被砍了一刀后,犯人的头在肩膀上只搁了几秒钟,就随着犯人身体的倒下而落下了。

        

    刽子手如此机灵,爱开玩笑的人发表了文章对此进行抨击,并传到了巴黎。大家的题材都一致:面对一个不耐烦的犯人,刽子手回答:“先生,好了,你动呀!”

        

    为了成功地施刑,需要犯人的诚意与合作。我们知道,当1792年国会宣布对所有死刑犯人处斩首刑时,刽子手桑松对此深感忧虑。他急忙写了封陈情书,明确表达了他的担心。这封信很有名:

        

    “为了能依法执刑,执刑者必须很机灵,犯人方面不应该有障碍,犯人必须很坚强,不然就会有危险的场面出现,就没办法把死刑执行到底。值得注意的是,假如要处死好几个犯人,第一个被处死后溢出大量的血,会吓坏剩下的死刑犯人……使他们没法站稳,如果继续执刑,那就成了一次谋杀或战斗……谁能主宰一个不想或不能站稳的人呢?”

        

    确实,对一个不愿屈从酷刑的犯人,很难用斧头或剑处死他。比隆元帅因阴谋罪被判死刑,直到上了断头台,他仍不相信国王会让他死。为了能顺利地砍下他的头,刽子手只好在他祈祷时,冷不防给了他一刀。

        刽子手一般都很灵巧,总能一刀就砍下犯人的头,观众也很在行。

        

    1737年7月,刽子手在一次斩首刑中一刀砍下了博利欧·德·蒙尼的头,成了斩首刑的典范。他在把头颅放在地上前,拎着头从各个角度让观众看,活像个喜剧演员一样向观众致意。编年史里记载:“刽子手的灵巧动作赢得了观众的热烈鼓掌。”

        

    有个法国军事参赞详细描述了两次大战之间一次公开斩首15个犯人的情况:“犯人们跪在地上,排成两行,手绑在背后。每个犯人前都有一个刽子手,举起刀,用力一刀劈下。犯人的头似乎迟疑了一下就滚到了地上。从颈动脉喷涌出大量的血,而身躯也突然变软,缓缓地倒在了血泊中。只有一个犯人的头没有被一刀切断。犯人发出凄惨的叫声,一直砍到第五刀,头才滚落下来。”军事参赞告诉我们,这是因为这个犯人没有给刽子手小费。

        

    尽管刽子手们都十分灵巧,但司法年鉴仍记录了一些不堪入目的可怕情况,这些并不是因为施刑者的渎职,而是由于他们没有足够的能力。

        

    夏莱伯爵亨利·德·塔莱朗因为犯有阴谋罪,于1626年在南特被处死,他先后被剑割了30刀。在第二刀时,观众们仍听到受刑者在叫喊:“耶稣!玛利亚!”那个施刑者原是个被处绞刑的士兵,因为他接受条件,死刑才被豁免。而他用的剑事实上是瑞士卫兵使用的。第一刀割断了犯人的肩膀,而以后几刀也只是砍了几处伤。前20刀,勇敢的受刑者每次都摆好姿势,希望能够迅速得以解脱,可每次都失望了。最后12刀,他是躺在地上被砍的。

        

    1642年在里昂举行的塞克·马尔斯先生和德·图先生的斩刑也同样让人感到可怕。一个搬运夫担任刽子手,而那时里昂正在等待一位正式执刑者。德·图先生的头砍了12刀才滚落下来。至于塞克·马尔斯的斩刑,里昂初级法院的书记官这样记录道:“第一刀砍在脖子上方,太接近头;这一刀只割断了脖子的一半,犯人的身体仰面倒向了支架左边,脸朝天,腿和脚不停地抖动,手无力地抬起……刽子手又连续砍了三四下,终于砍下了他的头。”

        

    一位证人详细描述道:“他闭上嘴巴和眼睛,等待着刽子手毫不犹豫地给他一刀……挨了一刀后,塞克·马尔斯叫了一声,倒在血泊中。他抬起膝部,似乎想站立起来,可试了试又倒在原地了,头还没有完全脱离躯干。执刑者先走到他左边,接着又走到他后面,用手揪住头发拎起了他的头。

        

    “他的左手用大切肉刀把一部分动脉、气管和还没有被割断的脖子的皮锯断,然后他把头扔到断头台上。头在地上又转了半个圈,抽动了好长时间。”这第二个证人的证词不同于前者,但可以肯定的是:德·图和塞克·马尔斯的斩刑相当可怕。“瑕疵”经常会出现,即使最有经验的执刑者也往往会有缺乏机灵的时候。

        4.执行斩首刑的惨景

        事实上,用剑施斩首刑一直被认为是不完美的,因为这不仅要求有机灵的执刑者,而且要求犯人配合。

        

    因绝望而拼命挣扎、顽抗的犯人并不少见。同样,乖乖地听从命运安排的犯人也很多,有些犯人甚至比刽子手更顺从。

        

    蒂凯太太就是其中一例。28岁的她年轻又漂亮,丈夫是巴黎国会的一个议员。由于他丈夫多次对她不忠,以致最后她也欺骗了他,并雇用刺客准备杀害他,但她的计谋败露了。

        

    她被判处死刑,判决下来后第三天,她被带往格雷伏广场。车队到达广场时,天空突然阴云密布,并下起了暴雨。在她乘坐的大车上,刽子手夏尔·桑松和听忏悔的神甫坐在她的两边。有的历史学家认为刽子手来自篷图瓦兹。

        

    人群纷纷找寻躲雨处,有的进入了房子内,有的躲在商店挡雨披檐下,有的挤到接待室的门厅里。施刑者的仆人和士兵则躲在断头台下或大车下面,广场上霎时变得空无一人。

        

    大车上的犯人、刽子手和神甫也在等待。夏尔·桑松对蒂凯太太说:“请你原谅,但我现在不能办事。这样的暴雨会令我失手的。”蒂凯太太对施刑者和所有在场的等待暴雨停止的人表示感谢。

        

    在这种凄惨的境况中度过了一小时。最后,雨小了,人群渐渐地又回到广场上。助手、仆人和士兵也从躲雨处走了出来。刽子手说了一声:“是时候了!”他们从大车上下来,爬上了断头台。

        

    蒂凯太太爬楼梯时,桑松帮了她一把,有人说她用一种“既感激又羞耻”的姿势吻了桑松的手。桑松转身对他的儿子兼助手说:“你来代我吧!”年轻人犹豫了一下,但犯人把他的思绪打断了:“先生们,请你们告诉我,我应该采取什么姿势?”

        

    “跪着,抬起头,撩起头发,露出颈背,并把头发放在面孔前。”老刽子手回答道。他的儿子这时已吓得不知所措,这时犯人摆好了姿势。

        她问:“我这样做对吗?”

        

    在他父亲的鼓励下,年轻的刽子手举起沉重的剑准备在空中挥舞时,受刑者叫了起来:“不要破了我的相!”

        

    第一刀落在耳朵上,切开了脸,鲜血四溅,下等人发出了侮辱性的叫喊声。犯人倒在地上,像一匹受伤的马似的抖动着四肢。一个仆人抓住她的腿,把她摁在地上。夏尔·桑松抓紧她的头发不让头动弹,这样他儿子可以重新执刑。直到第三刀,才割下了她的头。

        

    在不成功的极刑中,阿尔帝尔·托马·拉利—托朗达尔的斩刑大概是最有名的了。拉利—托朗达尔曾是法国在印度的殖民地司令。在连续几次胜利后,他在篷蒂谢利被英国人包围,经过顽强抵抗,他最终投降了英国,法国因而失去了印度。拉利—托朗达尔被带到伦敦后,得知法国舆论要求杀他的头。他要求英国人能够假释他,给他自由,他的要求得到同意,就这样他来到法国。他既自豪又愤怒,他要为这些人对自己的侮辱讨回公道。

        但是,法官以叛国贼的罪名判他死刑,人们对此愤愤不平。他在格雷伏广场由刽子手桑松执行斩刑。

        

    1766年,拉利—托朗达尔被斩首。大约30年前的一个雨夜,两个同伴陪同拉利—托朗达尔来到一座房子里,要求借宿躲雨,等暴雨停后再启程。

        那房子正是让—巴蒂斯特·桑松的,当时他19岁,他正在举行舞会庆祝结婚。

        

    三位刚好郊游回来的年轻贵族以为这是有钱人的家,并觉得参加他家的晚会挺有趣,甚至还打算跟他开玩笑让他负担他们的费用。天已经很晚了,大部分客人都已准备离去,拉利—托朗达尔也对他的两个同伴说:“先生们,我们走吧。但最后我们总应该知道要感谢的是什么人。”

        

    让—巴蒂斯特终于等到了时机,他很高兴有机会报答他的这些客人的放肆和蔑视。他说:“先生们,我是对罪犯的施刑者,巴黎子爵的刽子手。”三个年轻人顿时脸色苍白。我们知道刽子手是被公众蔑视、被社会摒弃的。

        

    让—巴蒂斯特接着说:“我的客人是一些执行死刑的仆人、几个同事以及外省的施刑者,喜欢说长道短的人和施刑工具的看守人,那些女的则是他们的妻子和姐妹。”沉默了一阵后,拉利—托朗达尔假充好汉说:“真有趣,他会让我们看看他的成套施刑工具的。”这些年轻人觉得拖延让—巴蒂斯特的新婚之夜很有意思,而后者也答应了他们的要求,于是,给他们看了木砧、镣铐、绳子、狼牙棒和沉重的剑。

        

    拉利—托朗达尔用手指摸了一下剑的刃口,说:“这么锋利的剑,肯定一刀就能割下头。”刽子手粗鲁地回答说:“假如哪天老爷您的命运与塞克—马尔斯一样,那么我虽然不能让我的助手去执行对一个绅士的斩首,但今天我就能向您保证我不会让您在断头台上等得太长,也不会砍上十次。”

        

    这种玩笑给拉利—托朗达尔留下的印象极坏。当他成为最高统帅时,让—巴蒂斯特则因患上了严重的瘫痪症回到他在布里—孔特—罗贝尔的家里,他把差使交给了他儿子夏尔—亨利。

        

    当让—巴蒂斯特得知那天晚上的客人被判处死刑而路易十五又拒绝赦免他后,他拖着病体回到巴黎。在行刑前三天里,他不停地重复着:“我答应过他的,我不想让他多受折磨。”

        他对他儿子说:“我会到断头台上去的,我会建议你该如何行刑,我不想让他受折磨。”

        故事的剩余部分在罗贝尔·克里斯托夫写的《桑松一家的故事》这部古老的悲剧中有记载:

        

    “可怕的巧合,悲惨的回忆。凄惨的一天来临了。到达格雷伏广场后,夏尔—亨利和他的父亲让—巴蒂斯特搀扶着拉利—托朗达尔爬上了断头台。让—巴蒂斯特虽然年纪不算太大,但肢体已不灵便了,肌肉已失去活力,两脚软弱无力,腰部剧烈疼痛。在断头台上,拉利—托朗达尔盯着让—巴蒂斯特,似乎在说‘回想一下你的诺言’。刽子手卷起袖子,这时一位仆人塞了一把椅子给他,接着他对犯人说:‘伯爵先生,像我这么一大把年纪,已不会再杀人,只知道死亡了。’然后他指着夏尔—亨利说:‘这是我儿子,他会替我恪守诺言的。’

        

    “犯人点头表示感谢。但夏尔—亨利还没有处决过绅士,也不知道该如何操作沉重的剑。前两天,他在模特儿身上试验过,他父亲为此叫人铸造了一把比先前更大、更锋利的剑。

        

    “‘现在,杀吧!’伯爵大叫一声,夏尔—亨利举起剑,在空中转了三圈后,朝伯爵的颈项上砍去。只见他的又长又白的头发散落下来,剑的刃口从头发上滑了下来。拉利—托朗达尔下颌被割断,滑倒在地上。但他很快站了起来,又重新跪下,耷拉着脑袋。人群顿时咒骂并威胁刽子手。其中一个助手抓住犯人的耳朵并命令其他助手用剑锯他的颈项,由于前一刀落在牙齿上,那剑的刃口布满了缺口。

        

    “夏尔—亨利·桑松伸长了剑,开始了惨无人道的行为。人群把断头台围得水泄不通。弓箭手摆好了护卫的姿势。

        

    “这时,让—巴蒂斯特·桑松恢复了他当年的力量,站了起来,走向正在锯割犯人脖子的助手,一把夺过剑,挥动他那瘦骨嶙峋的手臂,只听见剑的刃口咝咝作响,拉利—托朗达尔伯爵的头颅血淋淋地滚落到地上,由于用力过猛和过分激动,让—巴蒂斯特·桑松昏倒在头颅边。”

        

    法国大革命时期,其他方式代替了用剑施斩刑。然而,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直到19世纪前半期德国的某些地区仍存在用斧头斩首。并且,1939~1945年之间,德意志第三帝国统治的领土上又出现了这种方式。

        

    目前,北也门、卡塔尔和沙特阿拉伯仍用刀施斩刑。后者既没有刑法典,也没有诉讼法法典,教会法就是正式的法律。1981年和1989年,沙特阿拉伯执行了110次公开极刑,这些极刑都是在里亚德、麦加、海伊、达曼、塔布克、麦地那等重要城市进行的。死刑经常在一个广场上执行,广场对面是省政府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