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建设路线图敲定——按照“政府引导、资源整合、共建共享、辐射带动”的原则,整合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各类创新资源,形成“一中心三平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深度融合的创新研发格局,打造立足山东半岛、以两化融合为特色的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 当前,国家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为我市创造了重大发展机遇。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战略部署,以动能转换统领全省经济发展大局,需要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 我市作为东部沿海开放城市,经济较为发达,营商环境优越,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逐步完善,积聚了大批高端人才,形成了浓厚的创新文化和舆论氛围,打造区域创新中心优势明显。为此,我市提出打造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目前,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的《关于建设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通过,并将于近日印发。 到2018年,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 到2020年,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一中心三平台”体系形成并高效运转,创新动力、活力和能力明显增强。 到2025年,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进一步拓展形成“1+3+N”格局,发展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研发高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高地、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人才集聚高地,建成创新能力突出、辐射带动能力较强、技术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引领支撑作用的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 在总体思路上,我市将按照“政府引导、资源整合、共建共享、辐射带动”的原则,以新机制、新模式组建运营国家威海创新中心,发挥工信部电子信息技术综合研究中心、哈工大创新创业园、制造业(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的优势,促进医疗器械、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新材料等领域融合发展,形成“一中心三平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深度融合的创新研发格局。建设国内一流的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基地、高新技术产品和企业孵化基地、创新人才培养和集聚基地,打造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创新高地。远期目标是进一步拓展成“1+3+N”格局,建成立足山东半岛、以两化融合为特色的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 “一中心”是指国家威海创新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创新型科研经济实体,挂“国家威海创新中心”(“国家威海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牌子。由政府和工信部电子信息技术综合研究中心、哈工大创新创业园、制造业(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四方出资组建,其中政府以国家威海创新中心大楼资产入股,“三平台”以现有资产入股,同时提出了中心运营模式及主要任务。 “三平台”是指工信部电子信息技术综合研究中心、哈工大创新创业园、制造业(医疗器械)创新中心,建设方案中对三平台的目标、定位、任务进行了明确,同时也提出“一中心三平台”融合发展,鼓励引导更多国家级创新平台以互相参股、主动融合的方式加入,逐步向碳纤维、海洋生物及制药、海产贝类、高端轮胎、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时尚创意等领域延伸。 8项基础设施: 组建国家威海创新中心; 建设国家威海创新中心大楼; 建设工信部电子信息技术综合研究中心研发基地; 建设工信部电子信息与智能装备发展研究院; 建设哈工大创新创业园; 建设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大楼; 建设国家暖温型海洋大气自然环境试验站; 建设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产业园。 7项重点支撑任务: 高水平参与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建设高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 创建国家级医疗器械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 加快医疗器械与生物医药产业园、电子信息与智能制造产业园发展,打造自主创新产业化示范园区; 支持高区发展医疗器械检测、生物医药检验检测、电子信息检测认证、食品及海产品检验检测等,争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 依托打造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同时加快推进碳纤维、海洋生物及制药、海产贝类、高端轮胎等创新中心建设; 适时向国家申报创建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 《意见》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引领、加大资金支持、加强人才保障、严格督导落实等五个方面保障措施,成立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统筹推进创新中心建设和发展。 整合市级科技类专项资金,向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集中投放,市级财政从2017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2亿元资金纳入资金池,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中心建设及运营。 形成创新政策领先优势,积极吸引各类人才参与中心建设,纳入“英才计划”享受有关政策。完善考核评估体系,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分解细化工作任务